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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由区公共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公共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实发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公共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区公共服务中心: 29816021
区人社局:898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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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苏家屯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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