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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盘锦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19-08-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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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公开招聘备案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应聘者弄虚作假、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2810836

  纪律监督电话:0427—2822501

  电话咨询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doc

  盘锦市妇幼保健院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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